(一)笔试
1.笔试时间及地点
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19日,笔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文山市,具体考试地点、考场安排、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。
2.笔试科目
按招聘岗位分为:综合类、教育类、卫生类。卫生类按专业分为:西医临床、中医临床、公共卫生、护理、卫生综合五类。各类别的考试范围详见《考试大纲》。
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,报考人员无需自带。严禁将各种电子、通信、计算、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。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,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。
3.笔试成绩公示
6月29日,公布考生个人笔试成绩。
(二)最低合格分数线
7月10日,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。
(三)资格复审
资格复审时间:2019年7月15日。
资格复审地点以各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为准。
(四)面试
面试由各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,有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面试满分100分,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,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,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。
(五)综合成绩计算方法
1.只笔试的岗位:综合成绩=(笔试成绩+加分)÷2
2.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:综合成绩=(笔试成绩+加分)÷2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上述成绩中,笔试总成绩、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,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,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。